团委公告
关于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
转出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团委(总支):
为进一步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转接工作,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,现将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2019届毕业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各学院团委自行组织开展。在团员证中“组织关系转接”最近的空白的一栏填写内容为:2019年6月,因毕业,组织关系转出,团费交至2019年6月,并加盖学院团委公章。
团籍档案材料遗失请由学院团委汇总报校团委基层团建指导中心(组织部、团校),按相关规定统一办理。
二、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团组织关系转接要求
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,可通过原就读学校团组织、转入团组织或团员个人申请的方式,通过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入学习、工作单位或户籍(居住)地的团组织。
(一)已落实工作单位(含自主创业)的毕业学生团员,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;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,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“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”。
(二)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,在九月份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,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。在此之前,其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。
(三)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,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,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,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。同时,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。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。
(四)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,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、生源地或本人、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“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”。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、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。
(五)出国(境)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,参考《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(组通字〔2015〕33号),按照党、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。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,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,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、时间期限、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,由学校团委审批后,统一登记造册备案。团员在国(境)外期间,校团委编入“出国(境)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”集中管理。
(六)毕业后因公出国(境)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,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,在出国(境)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。毕业后因私出国(境)的毕业学生团员(求学除外),在出国(境)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、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“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”。
(七)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,在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,并由学院团委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。
联系人:曲思宇 应锦川
联系方式:twzzb@lzu.edu.cn, 5292636
附件:
共青团必赢网址bwi437委员会
2019年6月3日